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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英文名:Hohai University 简称:“河海”,“HHU”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0294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研/211

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111计划千人计划
  •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2019-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拥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du.cn。第三条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自主招生考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等),华侨港澳台学生及中学保送生。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委会设立招生执委会;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本科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职责是:(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二)审核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050名,招生专业55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划定的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第十三条 我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语数总分高者优先。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省(区、市)。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江苏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确定排序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3分、A=1分,另一门A+=1分)。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与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已公布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第十五条 凡获得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学校继续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天津、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浙江、内蒙古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第十九条 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第二十条 英语、法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英语和对应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五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每生每年192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勤、免、补”五位一体,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第二十八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联系电话:025-58099483传 真:025-58099489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联系电话:0519-85106013(兼传真)校区网址:http://www.hhuc.edu.cn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详情
河海大学招生章程(2020年)2020-07-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海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学校住所地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江宁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常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学校网址是http://www.hhu.edu.cn。第三条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分别在西康路校区、常州校区、江宁校区就读。学业合格者颁发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艺术专业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华侨港澳台学生及中学保送生。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选拔。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处理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一)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二)审核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三)审议学校招生宣传的总体方案;(四)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指导性意见;(五)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收普通本科生5210名,招生专业62个。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河海大学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第十三条 我校专业排序分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科类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省(区、市)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语数总分、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对江苏进档考生采取“等级级差法”确定排序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3分、A=1分,另一门A+=1分)。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学校在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前提下,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第十五条 凡获得学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认定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招生章程录取。第十七条 大禹学院以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工程力学(大禹徐芝纶班)两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符合拔尖人才培养要求者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水利类(大禹强化班)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在第三学期结束后进行专业选择,主要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土木工程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按数学类招生。学生入校后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学校和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区、市)招收环境科学专业学生。河海里尔学院为学校和法国里尔大学(Université de Lille)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等省(区、市)招收土木工程和机械工程专业学生。第十九条 学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录取。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和性别限制。第二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告生源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做出进一步的处理。第二十四条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提供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区、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第二十六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等级要求参见学校江苏录取办法。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5200-6380元(按专业收费),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6400元,河海里尔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常州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20余项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达50%,其中单项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免、补、减、偿”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扎实做好精准资助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子奋发成才。第二十九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 话:025-58099483(南京)、0519-85106013(常州)传 真:025-58099489(南京)、0519-85106013(常州)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 详情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6-19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二、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三、录取规则:1、考生录取原则:学院在录取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进档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专业确定原则:对录取到我院的考生,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本院招生平台发布的信息,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3、有关政策: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4、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文天学院不予录取。6、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五、收费标准1、学费: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为12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给水排水工程为11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为9900元/年(皖价费函〔2008〕76号)。2、 住宿费: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6人间1000元/生·年(皖价费函〔2008〕76号)。六、奖助措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同时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七、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5-5222222      0555-5228888 邮编:243031传真:0555-5222666电子邮件:zs@wtian.hhu.edu.cn招生网址:wtian.hhu.edu.cn    详情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06
一、学院概况1、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二、录取规则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5、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6、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7、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8、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9、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三、颁发证书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四、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五、奖助措施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2、学院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③困难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定期、临时补助或参加校内创业实践的办法给予帮助。六、联系方式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邮编:243031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传真:0555-5222666??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html/wsbm.php 详情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07
一、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五、录取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6.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8.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六、颁发证书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奖学金、南京贝特环保奖学金、助学金。??? 2.学院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 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 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③困难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临时补助或参加校内创业实践的办法给予帮助。九、联系方式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邮编:243031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html/zhaosheng/index.php 详情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4-15
一、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二、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6.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7.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8.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六、颁发证书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奖学金、南京贝特环保奖学金、助学金。2.学院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    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③困难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临时补助或参加校内创业实践的办法给予帮助。九、联系方式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邮编:243031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html/zhaosheng/index.php 详情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24
一、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二、学历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5.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通过考生所在省级专业测试,且色弱者不宜录取,色盲者不予录取。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7.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8.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9.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10.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1.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六、颁发证书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奖学金、南京贝特环保奖学金、叶桂英奖学金、热心教育人士捐资设立的助学金。2.学院执行相关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①文天奖学金: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生获奖率30%,最高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②勤工助学: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③困难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临时补助或参加校内创业实践的办法给予帮助。九、联系方式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邮编:243031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0555-5222222传真:0555-5222666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html/zhaosheng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研招办
  • 电话:
    %u0030%u0032%u0035-%u0038%u0033%u0037%u0038%u0036%u0033%u0030%u0033,传真:%u0030%u0032%u0035-%u0038%u0033%u0037%u0038%u0037%u0033%u0033%u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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