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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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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英文名:Nanjing TechUniversity 简称:“南工”,“Nanjing Tech”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029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2011计划省部共建大学111计划卓越计划
  •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19-05-1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291(国标),1110(江苏省),1610(省内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第五条 我校秉承“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七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必修课。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总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乒乓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各省(市、区)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其余为省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省考省份按各省统一规定计算),择优录取。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第十六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除历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兴趣及擅长合理选报专业。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二十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在本一批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考生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且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报名材料初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市,按照各省(市、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五章 其 他第二十二条 本科生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执行(元/人/年): 文科类5200、理科类5500、工科类5800、医学类6800、艺术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26400。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浮10%。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和保障。第二十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5-58139090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微信:南工招办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20-06-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9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工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乒乓球。考生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江苏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报名材料初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适用)学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将采用专业级差(总级差值不超过3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语言类专业除外)。 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医学类专业6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上浮10%。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人/年(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第二十七条 学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通“绿色通道”,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保障和激励学生成长成才,详见我校本科学生资助网http://xszz.njtech.edu.cn。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政编码:211816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090招生传真:025-58139090电子信箱:zhaosheng@njtech.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58139070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tech.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7-01-25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   1110(江苏代码)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校   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一、学校介绍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学校区位优越山水城林。在古都南京国家级森林公园——老山脚下拥有3800亩的“生态型、园林式”校园,是学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佳地。学校群贤毕至大师云集。拥有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长江学者”,8名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9名国家“千人计划”,11名国家“杰青”,是学生探秘科学、崇尚研究的摇篮。学校学科齐全特色鲜明。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是服务行业与地方经济的典范,80多个与社会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热门专业,是学生追求真知、提升能力的殿堂。学校全球视野开放办学。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是学生开拓视野、接受全球化的乐土。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二、学院及专业介绍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比例超过52.9%,他们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东南大学、上海同济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江南大学、苏州大学、旧金山艺术大学、伦敦艺术大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及日本京都精华大学等著名高校,长期从事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及理论等教学与研究。学院在环境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招收“景观设计及其理论、展示设计及其理论、室内空间设计及其理论和城市公共艺术设计及其理论”四个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工业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招收“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理论研究、交互设计与理论研究、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与理论研究”三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常年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指导教学工作,聘请外籍教师任教或举办讲座,现与德国慕尼黑应用科技大学、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互派师生交流学习。学院教师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研究课题,有数百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同时公开出版了研究专著、教材等。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五个艺术类招生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字体设计、标志与CIS设计等课程,环境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素描、景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课程,产品设计专业主要学习设计制图、造型基础、效果图技法、人机工程学等课程,艺术与科技专业主要学习空间设计基础、庆典与会场设计、展示设计、建筑设计基础等课程,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主要学习数字媒体技术基础、游戏原画设计、多媒体专业软件、动画技法与运动规律等课程。毕业生作为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备受社会喜爱,能在设计研究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学院近几年的就业率一直保持100%。三、招生计划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计划科类学制招生地区视觉传达设计(130502)50文理兼收四年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山东、湖南、  湖北、福建环境设计(130503)50产品设计(130504)50艺术与科技(130509)50数字媒体艺术(130508)25合计225备注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只在江苏投放计划,各省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四、学费标准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6800元/年。五、报名考试1、报名条件① 报考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报名条件,色盲色弱考生限报。② 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要求(不在招生范围内的考生成绩无效)。2、报名材料: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序号省份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1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17.1.16-172017.1.192山东青岛 (具体考点信息见准考证)网上报名 2017.2.11截止2017.2.153湖南长沙 (具体考点信息见准考证)网上报名 2017.1.4-132017.2.154江西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枫林校区)网上报名 2017.2.14截止2017.2.185湖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 2017.2.23-242017.2.286江苏江苏省统考7浙江浙江省统考8安徽安徽省统考4、专业校考考试科目试卷分值(分)考试时间(分钟)纸张规格素描1501808K色彩1501805、文化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六、成绩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陆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各省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不再寄送合格证书,将在本科生招生网和南工招办微信公布合格名单。七、录取原则1、省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2、校考省份专业成绩:报考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3、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报考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4、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省考省份为省考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省考省份按各省统一规定计算,校考省份按下列校考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进行排序,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八、监督机制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九、联系方式电话:025-58139090 (招生办公室)025-58139983(艺术设计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生办公室)http://art.njtech.edu.cn(艺术设计学院)微信:南工招办十、附则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4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招生项目具体小项(位置)招生计划男、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0-46棒球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0-9垒球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0-9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4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报名条件1、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4、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5、田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小项报名起点成绩要求如下:男子女子项目成绩项目成绩100米11.35100米12.85200米22.85200米26.65400米51.00400米01:02.00800米02:01.00800米02:24.001500米04:15.001500米05:05.003000米09:10.003000米11:00.005000米16:10.005000米20:00.0010000米竞走44:00.005000米竞走24:55.00110米栏(1.067米)15.60100米栏(0.840米)15.60400米栏(0.914米)56.00400米栏(0.762米)01:06.00跳高1.90 m跳高1.60 m跳远6.60 m跳远5.30 m三级跳远14.00 m三级跳远11.60 m撑竿跳高4.40 m撑竿跳高3.30 m铅球(7.26公斤)12.80 m铅球(4公斤)12.80 m铁饼(2公斤)38.00 m铁饼(1公斤)39.00 m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电动计时。(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三、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1月12日-2月15日。2、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使用说明先实名注册,然后按流程进行报名。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本人、监护人签字,教练员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后、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以待邮寄,不需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3、材料邮寄: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①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② 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双面复印);③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④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四、资格初审我校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于3月初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对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予以确认,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五、报到测试(一)报到1、报到时间地点棒球、垒球、田径:3月17日上午9:00-12:0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体育馆(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2、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参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并交报名费、考试费。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二)体育专业水平测试1、测试时间地点①棒球、垒球: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一号垒球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②田径: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田径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2、测试内容①棒球、垒球:掷远、全垒跑、一垒跑、折返跑、传接球技术、击球技术、教学比赛。②田径:测试内容为田径报考各专项。六、录取公示(一)录取办法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1、体育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我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二)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七、其它说明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录取考生。凡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训练项目和比赛等活动。八、监督机制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九、联系方式电话:025-58139090(招办)025-58130094(体育部)传真:025-58139090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http://tyb.njtech.edu.cn(体育部)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十、附则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17-06-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291(国标),1110(江苏省),1610(省内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秉承“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必修课。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各省(市、区)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田径项目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门测试,测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考生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其余为省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    第十六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除历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兴趣及擅长合理选报专业。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4C1合格。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在本一批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报考考生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且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各省(市、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按照2014年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执行(元/人/年): 文科类5200、理科类5500、工科类5800、医学类6800、艺术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21600。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浮10%、嵌入式培养专业上浮2000元。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18-05-21
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10291(国标),1110(江苏省),1610(省内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秉承“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七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必修课。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招生项目有棒球、垒球、田径、乒乓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各省(市、区)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报考条件,其中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须参加全国统考,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我校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为校考成绩,其余为省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注:校考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校考满分)*100+(省考文化成绩/省考文化满分)*100。第十六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除历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兴趣及擅长合理选报专业。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中外合作办学BC),必测4C1合格。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二十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校在本一批次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报考考生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且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通过我校报名材料初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考生面试合格且通过公示后,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各省(市、区)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五章 其 他第二十二条 本科生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的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执行(元/人/年): 文科类5200、理科类5500、工科类5800、医学类6800、艺术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26400。优势学科在原专业基础上浮10%、嵌入式培养专业上浮2000元。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5-58139090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微信:南工招办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详情
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1-19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招生项目具体小项(位置)招生计划男、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竞走、 100米栏、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标枪0-35男、女乒乓球-0-12棒球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0-9垒球投手、接手、内场手、外场手0-9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5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报考条件(一)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二)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四)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五)田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小项报名起点成绩要求如下: 男子女子项目成绩项目成绩100米11.35100米12.85200米22.90200米26.70400米51.50400米01:01.50800米02:01.00800米02:24.001500米04:15.001500米05:05.003000米09:10.003000米11:00.005000米16:10.005000米20:00.00      10000米竞走44:00.00       10000米竞走51:28.00110米栏(1.067米)15.60100米栏(0.840米)米)15.60跳高1.90 m跳高1.60 m跳远6.70 m跳远5.40 m三级跳远14.20 m三级跳远11.70 m   撑竿跳高4.30 m   撑竿跳高3.20 m   铅球(7.26千克)  13.50 m   铅球(4千克)13.50 m标枪(800克)  54.00 m标枪(600克) 42.00 m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电动计时。    (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1日。(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先实名注册,然后按流程进行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签字、监护人签字、教练员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无需邮寄纸质材料):1.《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需签字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3.运动员等级证书;4.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页面截图(需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ydydj.univsport.com/查询);5.高中阶段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6.对应获奖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7.对应获奖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四、资格初审我校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于3月上旬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内公布初审结果,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五、报到测试(一)全国统考报考我校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需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该项目的校考。报考我校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除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外,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报考志愿为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确定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二)学校校考报考我校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1.报到田径、乒乓球:3月15日上午9:00-12:0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体育馆(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报到时需递交上传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原件不完备者取消参加专项测试资格。报到时,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项目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检测费用先押后退,抽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考试主管部门。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2.测试测试时间与地点:田径、乒乓球: 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田径场和体育馆乒乓球考场(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测试内容与方法:(1)田径:根据考生报名项目,按《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测试。(2)乒乓球:进行实战考核(比赛),比赛视报名人数采用多阶段循环淘汰,或先分组循环再淘汰。注:我校将对报考乒乓球项目并申请生源所在地本二线及本二线65%录取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考试科目为数学、英语,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考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乒乓球项目专项测试。考试时间为3月15日下午。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录取公示(一)录取办法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1.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文化课考试安排和考试大纲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文化课单招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文化课单招考生入选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二)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七、其它说明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录取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八、监督机制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九、联系方式电话:025-58139090(招办)025-58130094(体育部)传真:025-58139090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http://tyb.njtech.edu.cn(体育部)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十、附则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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