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分别划定本县各批次录取学校投档控制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同批次学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按考生志愿的顺序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第二志愿生源,依次类推。
各普通高中在招收择校生前必须首先完成统招计划。招择校生按“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18分(总分的70%)以上,师范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555分(总分的75%)以上,由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44分(总分的60%)以上,由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