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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英文名: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Nanguang Colleg 简称:“中传南广”,“南广”,“CUCN”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368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艺术类

省属本科高校
  •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简章

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2017-06-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 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七条 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八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一款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统考专业以合格的省统考成绩填报。  第二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等八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投档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分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七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投档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投档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江苏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投档分数线、美术类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将其投档分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极差。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款 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在江苏省划定的音乐类(声乐)专业投档分数线、音乐类(声乐)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投档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江苏省划定的编导类专业投档分数线、编导类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校后,将以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进行培养。  第七款 录取时,江苏省生源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  第九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八款 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九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我校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及以上。           第十款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征求志愿考生。  第十一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并结合投档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录取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 其它:  第十三款 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  第十四款 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 详情
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2017-06-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招生条件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七条 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第八条 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第一款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第二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一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九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动画等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美术类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款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第十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第六款 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七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第八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外语(文、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第九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第十二条 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第十五条 其它:第十款 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第十一款 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 详情
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2018-05-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录取时以高考文化总分为准。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第七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第八条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按江苏省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第九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第一款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统考专业以合格的省统考成绩填报。第二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电影学(院线管理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等九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文化总分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七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江苏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美术类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极差。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款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在江苏省划定的音乐类(声乐)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音乐类(声乐)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并列时,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六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江苏省划定的编导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编导类专业统考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校后,将以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进行培养。第七款录取时,江苏省生源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第十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八款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九款江苏生源考生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我校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及以上。         第十款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征求志愿考生。  第十一款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并结合投档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录取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第十二条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第十四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第十五条其它:第十三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第十四款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详情
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2018-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七条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第八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第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第一款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第二款 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电影学(院线管理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三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九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款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绘画、动画等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美术类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款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第十一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六款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七款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  第八款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外语(文、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第九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款普通类录取原则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第十三条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十四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五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第十六条其它:第十一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第十二款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详情
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七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满足相应身体条件,具体如下: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不含英播、法播、西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专业方向: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3.表演专业: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第十条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一条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第一款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数字媒体艺术13个专业方向。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策划与运营)8个专业方向。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3.以下艺术类专业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安徽、江西、河南、广西4个省(自治区)招生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2个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文化+专业)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第二款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录取时,对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文化+专业)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第三款江苏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4C及以上。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第三款江苏生源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 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方向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方向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第十五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第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第十七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第十八条其它第一款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三款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第四款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 详情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4
1.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2.办学层次:本科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录取规则:(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英语专业和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考生的数学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志愿级差为2分,三专业志愿之后志愿之间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招生计划。(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的专业,在生源省招生专业计划内,不能录取到学校统一划定的录取名次之内的考生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生源省提出书面申请,调整专业计划,择优录取。a.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摄影(电视摄影、体育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剪辑方向)、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网络多媒体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节目主持方向)等11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b.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表演、摄影(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舞台灯光设计、影视照明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与策划方向)等10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动画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小白杨奖”和“小白杨入围奖”的获奖选手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江苏生源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无理工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6.学费标准:(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2)退费办法: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7.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8.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9.其他须知:(1)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为独立学院,考生须在高考报名,单独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与中国传媒大学的报名和录取工作是分别独立进行的,不填报南广学院的专业志愿,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不予录取。(2)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详情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11
1.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2.层次:本科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个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6.录取规则:(1)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2)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英语和其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英语和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录取时考虑英语(或相应语种)口语加试成绩。(3)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招生计划。(4)艺术类录取原则①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省有特殊要求的按本省有关规定执行。②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③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剪辑)、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录音艺术(音响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综合艺术、陶瓷艺术)、摄影(电视摄影、体育摄影、科技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数字娱乐)、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阿拉伯语、韩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等13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④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音乐学(流行音乐表演)、表演、摄影(图片摄影与编辑)、摄影(影视剧摄影)、照明艺术(舞台灯光设计、影视照明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会展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与策划、漫画与插图)等11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动画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小白杨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考生的数学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阿拉伯语、韩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2009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5)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①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个别高分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③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④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⑤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时,我院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队录取。?7.学费标准:(1)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元/学年。(2)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8.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证书。9.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网 址:http://www.cucn.edu.cn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邮政编码:21117210.其他须知:(1)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否则,我院无法录取。(2)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 电话:
    招生办:%u0030%u0032%u0035-%u0038%u0036%u0031%u0037%u0039%u0038%u0038%u0036、%u0038%u0036%u0031%u0037%u0039%u0038%u0038%u0037。
  • 邮编:
    2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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