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南京大学

[切换城市]
南京站> 南京教育> 南京大学> 金陵科技学院信息

金陵科技学院

英文名: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简称:“金科”,“JIT”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1048 类型:综合类

卓越计划省属普通高校
  •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江苏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2-19
序号科类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制公办统招其中其他建议选测科目备注江苏外省政治地理化学生物1文科会计学4543915√√√√2文科财务管理416115√√√√3文科金融学4321715√√√√4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4351817√√√√5文科市场营销4351718√√√√6文科物流管理4351817√√√√7文科行政管理41067234√√√√幕府校区8文科旅游管理434727√√√√幕府校区9文科古典文献学古籍修复434340√√√√幕府校区10文科古典文献学4352114√√√√幕府校区11文科汉语国际教育4703337√√√√幕府校区12文科秘书学4703238√√√√幕府校区13文科数字出版435350√√√√幕府校区14文科风景园林410100√√√√幕府校区15文科英语445432√√√√只招英语考生小计6464072391理科会计学4543519√√√√2理科审计学4362610√√√√3理科财务管理416160√√√√4理科金融学4321616√√√√5理科金融工程4362016√√√√6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4352510√√√√7理科电子商务4352510√√√√8理科市场营销4351718√√√√9理科物流管理4351718√√√√10理科数字出版4341519√√√√幕府校区11理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4401921√√√√幕府校区12理科风景园林4302010√√√√幕府校区13理科园艺4805525√√√√幕府校区14理科园林4402317√√√√幕府校区15理科动物医学4432419√√√√幕府校区16理科动物科学4422715√√√√幕府校区17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4401525√√√√幕府校区18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805426√√√√19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402515√√√√20理科建筑电气与智能化4805525√√√√21理科车辆工程4402416√√√√22理科土木工程4956530√√√√23理科工程管理4745123√√√√24理科建筑学5755619√√√√25理科城乡规划4341519√√√√26理科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341816√√√√27理科软件工程41108624√√√√28理科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41801800√√√√29理科信息安全4382612√√√√30理科信息安全嵌入式培养438380√√√√31理科智能科学与技术438380√√√√32理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40400√√√√33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06416√√√√34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440400√√√√35理科数字媒体技术4402416√√√√36理科电子信息工程4704822√√√√37理科信息工程4705119√√√√38理科电子科学与技术4706010√√√√39理科网络工程4382018√√√√40理科通信工程4725517√√√√41理科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472720√√√√42理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715219√√√√43理科自动化4765521√√√√44理科物联网工程4735023√√√√45理科机器人工程440400√√√√46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430300√√√√47理科工业设计430300√√√√48理科宝石及材料工艺学4361521√√√√49理科材料科学与工程436360√√√√50理科材料科学与工程视光材料与应用477770√√√√51理科复合材料与工程4774829√√√√52理科功能材料440400√√√√53理科英语415150√√√√只招英语考生54理科园艺生物技术440400√√√√第四学年起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科贝尔斯基尔农业与技术学院学习55理科软件工程450500√√√√第四学年起赴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学习56理科通信工程440400√√√√第四学年起赴英国德蒙福特大学学习57理科土木工程480800√√√√第四学年起赴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利亚大学学习小计302222987241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4302372艺术环境设计4302463艺术产品设计4303004艺术动画4302465艺术视觉传达设计4595366艺术数字媒体艺术460546小计23920831合计39072913994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一览表(省外)2020-02-19
专业名称科类省外合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定向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本科合计99441212401012121212145012452080121617901216671904060163012162825会计学理科19111111111213112金融学理科161111121111311市场营销理科18111112111131111物流管理理科1811111221113111金融工程理科1611111212411国际经济与贸易理科10111111121审计学理科10111111121电子商务理科10111111121数字出版理科1911112112231111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理科2111111112114111111园艺理科25111111111121141111111园林理科17111221141111风景园林理科10111111121动物医学理科191111221241111动物科学理科151111224111食品科学与工程理科251111111112241111111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261111112121124111111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科151112123111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理科25111111111312411112车辆工程理科1611111224111土木工程理科301111111211211241211112工程管理理科2311111111122412111建筑学理科191112112241111城乡规划理科1911111214121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理科1611111214121软件工程理科241111112312511111信息安全理科12121214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16111112141111数字媒体技术理科1611112211411信息工程理科191112121511111电子信息工程理科22112121251111111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1011111122网络工程理科181111111122411通信工程理科17111111122411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1911121132421自动化理科2111111111324211物联网工程理科23111112312412111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理科2111111212242111复合材料与工程理科2911111111211121114121111会计学文科151112114112财务管理文科5113金融学文科1511112111411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1711112214121市场营销文科1811111111411112物流管理文科172215121111行政管理文科34111111131131117121221古典文献学文科142111111111111旅游管理文科271111112121512111112汉语国际教育文科37111112111311311171311111秘书学文科381121121231121272211112英语文科211动画艺术6123视觉传达设计艺术61122数字媒体艺术艺术6123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711122环境设计艺术61122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2020-06-07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r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r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邮编:211169)r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邮编:210038)r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r  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r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  第一章 总则r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r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r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  第二章 组织机构r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r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r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r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r  第三章 招生计划r  第八条 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  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r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0.5% 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r  第四章 报考条件r  第十一条 江苏省外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r  第十二条 江苏省内考生报考条件:r  1、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及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要求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为5合格。r  2、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r  第五章 录取规则r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r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农科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等省市,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r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r  第十七条 江苏省外招生录取办法r  1、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英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排序。r  2、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  第十八条 江苏省内招生录取办法r  1、对进档考生按“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等效分”= 进档考生的总分+等级加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照等级进行加分: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r  2、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数学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r  3、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r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英语科目;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具备英语基础;所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r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r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r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另行公布。r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r  第七章 附则r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r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教育部门追究责任。r  第二十五条 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r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r  第二十七条 招生代码r  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r  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艺术类招生代码:1128r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农科类招生代码:1135r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代码:1621r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4+0”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41r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r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r  邮政编码:211169r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285、86188811(fax)r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r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r  招生邮箱:zsb@jit.edu.cnr  监督邮箱:jw@jit.edu.cnr  官方微信:金陵科技学院官微、金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官微r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30
金陵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邮编:211169)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0.5% 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江苏省外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江苏省内考生报考条件:1、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及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要求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为5合格。2、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的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等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含农科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江苏省外招生录取办法1、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英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排序。2、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十八条  江苏省内招生录取办法1、对进档考生按“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等效分”= 进档考生的总分+等级加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照等级进行加分: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2、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数学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3、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所有专业考生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教育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第二十七条 招生代码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金陵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江苏省招生代码:1621金陵科技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江苏省招生代码:1441金陵科技学院农科类江苏省招生代码:1135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285、86188811(fax)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招生邮箱:zsb@jit.edu.cn监督邮箱:jw@jit.edu.cn   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9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邮编:211169)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0.5% 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江苏省外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江苏省内考生报考条件:1、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及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要求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为5合格。2、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农科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等省市,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江苏省外招生录取办法1、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英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排序。2、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十八条  江苏省内招生录取办法1、对进档考生按“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不设专业级差。“等效分”= 进档考生的总分+等级加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照等级进行加分: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2、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数学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3、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英语科目;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具备英语基础;所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查询。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科类:5200元/年●生         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农林类:2500元/年●生         艺 术 类:6800元/年●生医学技术类:6800元/年●生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信息安全(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放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第二十二条  我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有关教育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根据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咨询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除学校组织开展的招生宣传活动外,学校不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及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第二十七条 招生代码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2、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艺术类招生代码:1128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农科类招生代码:1135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类招生代码:1621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4+0”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41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9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285、86188811(fax)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招生邮箱:zsb@jit.edu.cn监督邮箱:jw@jit.edu.cn  官方微信:金陵科技学院官微、金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官微   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考生适用)2017-05-27
一、学校概况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20000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50人。设有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另有南京软件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涉及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6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42%。其中,正高级职称近120人,双聘院士1人,另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学校秉承“厚德兴业”的校训,践行“三干三创”的校风(三干:肯干、能干、实干;三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8项。4门慕课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成为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慕课的首个非211高校。学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金科创客汇”——大学生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近年来学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2000余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纵向项目600余项、各类横向项目近500余项,建设有江苏省信息分析工程实验室等市级以上产学研合作科技平台46个。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境外高校先进办学理念,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奥地利、荷兰、美国、英国以及台湾、澳门地区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现有教育部批准的中美园艺(生物技术)、中澳软件工程、中英通信工程、中英土木工程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地方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南京化战略、网络化战略”,突出“扎根南京办城市型大学,新兴崛起办应用型大学,产教融合办创业型大学,以人为本办绩效型大学”四大内涵,力争早日实现“成功创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创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示范学校,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50强”三大任务。二、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1、报考条件(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4)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项目选测科目等级为BC。2、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2)录取按“等效分”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等效分”= 进档考生的总分 + 等级加分。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进行加分的办法: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3)对“等效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数学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按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6)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7)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8)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3、学制:本科:四年、五年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学士学位。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一)收费标准:1、学费: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5200元/年?生;            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农林类:2500元/年?生;            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与NIIT合作嵌入式培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 2、住宿费和住宿条件:    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等。(二)资助措施: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五、监督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不准、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规定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六、咨询联系方式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1169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fax)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七、其他1、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江苏省招生代码:1621。金陵科技学院“4+0”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代码:1441。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对江苏省招生。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考生适用)2017-05-27
一、学校概况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20000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50人。设有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另有南京软件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涉及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6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42%。其中,正高级职称近120人,双聘院士1人,另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学校秉承“厚德兴业”的校训,践行“三干三创”的校风(三干:肯干、能干、实干;三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8项。4门慕课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成为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上线慕课的首个非211高校。学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金科创客汇”——大学生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近年来学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2000余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纵向项目600余项、各类横向项目近500余项,建设有江苏省信息分析工程实验室等市级以上产学研合作科技平台46个。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境外高校先进办学理念,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奥地利、荷兰、美国、英国以及台湾、澳门地区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现有教育部批准的中美园艺(生物技术)、中澳软件工程、中英通信工程、中英土木工程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持地方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南京化战略、网络化战略”,突出“扎根南京办城市型大学,新兴崛起办应用型大学,产教融合办创业型大学,以人为本办绩效型大学”四大内涵,力争早日实现“成功创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创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示范学校,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50强”三大任务。二、录取规则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英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排序。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4、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5、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6、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3、学制:本科:四年、五年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学士学位。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一)收费标准:1、学费: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文科类:5200元/年?生;            理工科类:5800元/年?生;农林类:2500元/年?生;            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生(第4学年到外方学习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与NIIT合作嵌入式培养)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2、住宿费和住宿条件: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等。(二)资助措施: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五、监督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不准、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规定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咨询联系方式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公办室。邮政编码:211169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fax)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七、其他1、金陵科技学院国家招生代码:11048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对江苏省外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5-%u0038%u0036%u0031%u0038%u0038%u0038%u0030%u0030,%u0030%u0032%u0035-%u0038%u0036%u0031%u0038%u0038%u0038%u0031%u0031(fax)
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宁波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