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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英文名:Southeast University Chengxian College 简称:“东大成贤”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2689 类型:综合类

独立学院
  •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七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一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含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我校除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外各专业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计划数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填报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未满足的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十三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以投档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十四条  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上海市等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江苏省以外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第十七条  我校招生实行按成绩、依照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市。第十八条  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标准为准)。(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第二十五条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六条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025-58690717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2
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在江苏省普通文、理科全部列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三、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四、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进档考生,实行等级级差法的录取政策,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时,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进行专业安排。3、对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高考文化分和  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5、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江苏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7、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9、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10、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2、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七、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八、监督和保证1、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九、信息公开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电话:025-58690736、58662833            传真:025-58690717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cxxy.seu.edu.cn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三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第四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七条  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八条  对于生源地为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和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九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进档考生,实行等级级差法的录取政策,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时,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进行专业安排。第十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第十二条  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第十五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第十九条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监督和保证第二十一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400 100 6862                                             传真:025-58690717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cxxy.seu.edu.cn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三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第四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七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第八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我校除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外各专业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计划数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填报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未满足的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第九条  对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以投档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十条  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对于生源地为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和上海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江苏省以外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第十三条  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第二十条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监督和保证第二十二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025-58690717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3
一、学校全称、校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二、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体检标准》。五、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我院在江苏省外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2)我院在江苏省内录取办法: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进行录取。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院普通类各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如下: a.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的专业: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b.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本科第二批次选修测试科目为2B、必修测试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本科第三批次选修测试科目为1B1C、必修测试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3)专业之间设“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2分,即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2、艺术类录取办法(江苏省内):报考我院艺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一批次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修测试科目为4C。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只招男生,其它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5、我院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对江苏省应届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在划线前加10分作为奖励分计入统考成绩,作为特征分,并可与照顾分值累计计算。6、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六、学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2、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八、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九、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院成立由党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信息公开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7、58690736 传真:025-58690735网址:http://cxxy.seu.edu.cn十二、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结合2009年本院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招生专业计划我院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网站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2、对江苏省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1B1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在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上,部分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其余专业对选测科目不限(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学院根据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凡选测科目中物理等级为A+、A、B+,在考生高考总分上分别加3分、2分、1分进行专业投档。3、对江苏省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的专业考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高考文化分和? 专业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进行录取。4、专业志愿之间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1、0分,即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因专业工作需要野外高空作业,建议女生不要报考,其它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7、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8、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院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9、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10、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学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2)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的,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九、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十、信息公开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6、58690737 传真:025-58690735网址:http://cxxy.seu.edu.cnE-mail:cxzsb@seu.edu.cn十二、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适用江苏省以外考生)2010-04-15
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招生专业计划我院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网站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规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2、专业志愿之间按“专业级差”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2、0分,即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5、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院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6、外语语种:限定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学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生.年 (2)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暂行条例》的,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九、监督和保证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3、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十、信息公开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6、58690737 传真:025-58690735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sb@seu.edu.cn十二、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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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东大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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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21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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