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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

英文名:NanJing XiaoZhuang University 简称:“晓庄师范”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1460 类型: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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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南京晓庄学院分省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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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5
南京晓庄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9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第五条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8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第六条  2019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或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二条  分类招生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2019级学生(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等招生类型除外)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按各省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分流培养    (一)分流流程第一学期,学校按照招生专业类对分类招生入学学生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二)分流计划数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学生预申请人数以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流计划数由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三)分流原则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019级学生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实施方案》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十七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广播电视编导或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体育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美术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范畴的理工科专业第一学年按照工科类5800元/学年收费,分流后理科专业按5500元/学年、工科专业按5800元/学年收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500元。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2019年我校在新疆投放了5个单列类计划,今年暂限为女生报考。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电话传真:025-86178288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19年5月15日  详情
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3
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20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地址:方山校区(主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邮政编码为211171。莫愁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邮政编码为210017。第五条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可追溯至陶行知先生于1927年3月在南京创办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教师教育办学特色鲜明。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拥有47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超过18000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第六条  2020年学校面向江苏、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6个省(区、市)招收公办本科生。学校分省(分专业或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南京晓庄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二条  分类招生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对2020级学生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按专业招生等招生类型学生除外。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类,按各省(市、区)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分流培养(一)分流原则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二)分流流程第一学期,学校按照招生专业类对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进行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进行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三)分流计划数 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按照学生预申请人数以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流计划数由学校确定后在第一学期末予以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对江苏省外各省(区、市)普通类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即由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进行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广播电视编导或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体育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美术类专业计划投放省份考生需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外各省(区、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时,由学校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8]127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范畴的理工科专业第一学年按照工科类5800元/学年收费,分流后理科专业按5500元/学年、工科专业按5800元/学年收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不同的公寓区,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200元。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具体详情请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工作网站(http://xsc.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疆投放的5个单列类计划,2020年暂限为女生报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市、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电话传真:025-86178288。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20年6月 详情
南京晓庄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7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普通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1439(4+0联合培养项目)、1620(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第五条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九十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6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第六条  2017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439、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第十三条 分类招生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在2014—2016年实行“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决定对2017级部分学生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除广播电视编导、日语、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历史学(师范)、生物科学(含师范)、社会工作、电子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复合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及“4+0”联合办学项目、对口单招(含“3+4”试点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等招生类型外,其他招生专业均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范畴。根据现有专业的类型特征与培养目标,学校将其具体划分为15个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1.经济学类(文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工商管理类(文科):含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专业;3.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汉语言文学(含师范)专业;4.外国语言文学类:含商务英语、翻译、英语(含师范)专业;5.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6.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7.经济学类(理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8.工商管理类(理科):含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专业;9. 旅游管理类(理科):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10.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物理学(师范)专业;11.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12.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含师范)专业;13.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应用化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化学(含师范)、地理科学(师范)专业;1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5.美术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师范)专业。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15个招生专业类,按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分流培养实行“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学生,分流培养遵循“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017级高考招录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学校按照上述15个招生专业类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总分(不含附加分)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十八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山东省和山西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类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山东省和山西省参加音乐类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美术类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山东省和山西省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纳入分类招生与分类培养工作范畴的电子信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的所有学生,第一学年按照5800元/学年收费,分流后按理科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专业5800元/学年收费;嵌入式培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的按7800元/学年收费、信息与计算科学按7500元/学年收费。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为16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500元。第二十六条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2017年我校在新疆投放了5个民考汉计划,今年暂限为女生报考。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电话传真:025-86178288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17年5月31日 详情
南京晓庄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南京晓庄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18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普通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1439(4+0联合培养项目)、1620(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第五条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6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第六条  2018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439、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第十三条 分类招生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对2018级学生(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等招生类型除外)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工作、日语、体育教育、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外,其他招生专业均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范畴。根据现有专业的类型特征与培养目标,学校将其具体划分为11个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1、工商管理类(文理科兼招):含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专业;2、旅游管理类(文理科兼招):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3、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汉语言文学专业;4、外国语言文学类:含商务英语、翻译、英语专业;5、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6、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物理学专业;7、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8、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9、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复合材料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专业;10、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专业;11、美术学类: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考生根据招生专业和11个招生专业类,按标示代码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分流培养   (一)分流流程第一学期,学校按照招生专业类对分类招生入学学生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分流至各专业。第二学期始,全部学生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分类招生入学的学生若因休学等情况不能参加当年度专业分流,复学后由教务处按照入学年度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方案妥善组织分流。(二)分流计划数各专业分流计划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1.4。具体分流计划数由学校确定后予以公布。(三)分流原则学校依据“志愿+综合考核”原则分流。学生根据学习兴趣和综合考核排序,在所属招生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填报,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排序依据“高考成绩(权重30%)+第一学期学分绩点(权重70%)”的原则。高考成绩换算办法、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总分(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语数外(不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再按照语文(含附加分)排序,理科类再按照数学(含附加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再按照语文(不含附加分)排序,理科类再按照数学(不含附加分)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十八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山西省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山东省参加文学编导类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2、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音乐类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山东省和山西省参加音乐类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美术类专业:对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对山西省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获得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山东省参加美术类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我校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5300元。纳入分类招生与分类培养工作范畴的电子信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的所有学生,第一学年按照5800元/学年收费,分流后按理科专业5500元/学年、工科专业5800元/学年收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期间学习费用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1500元。第二十六条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设有高分新生特别奖、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2018年我校在新疆投放了5个民考汉计划,今年暂限为女生报考。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178888电话传真:025-86178288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2018年5月21日  详情
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适用于江苏省考生)2012-12-28
一、南京晓庄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南京晓庄学院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80多年来,学校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专门人才,其间涌现了数百名中小学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被誉为南京中小学教师的摇篮。学生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总体概况:  学校现拥有方山、莫愁两个校区和一个省级文保单位“行知园”,占地近1500亩。教职工11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约占40%,来自美、英、日、韩等国的外籍教师20多名。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15600余人,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在籍学生7000余人。设有11个专业学院、1个专业学系、1个民办二级学院,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专业特色:  小学教育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为省级特色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生态学为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环境科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光学工程、学前教育学为市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同时拥有化学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教育信息技术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等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内涵建设:  学校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校风,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近百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科研成果获得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和江苏省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近年来,数百名学生在英语、体育、机器人、数学建模、数字绘画、创业计划、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等全国和省级各类大赛中摘金夺银。  就业创业:  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为抓手,实行产学合作、多方联动举措,“E&T”、“嵌入式”、“冠名班”、“集约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在提高协议就业率、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培育储备企业人才、夯实师范生基础等方面成效显著。2010年我校就业率为95.03%;2011年我校就业率为96.66%,学校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根据我校对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近两年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近年来,我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意识逐步形成,人数逐年增多。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211171。南京市北圩路41号。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86569292、86178292(兼传真)  举报监督电话:(025)86178111  网址:www.njxzc.edu.cn  E-mail:njxzzs@163.com  二、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类别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省份学制学费办学性质音乐类音乐学(师范)70江苏、山东安徽、湖南四年6800元/年公办本科音乐学(现代音乐)30江苏、安徽音乐表演(舞蹈/师范)(校考专业)30江苏美术类绘画(师范)170江苏、山东安徽、江西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编类广播电视编导(校考专业)75江苏、山东、安徽、  注:1.江苏省考生除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需要参加我校校考,其余音乐、美术类专业都采用江苏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2.2013年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取得2013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省统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省统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四、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  考试科目:主项(舞蹈)、副项(声乐或钢琴)、模唱。  1.主项(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测试、技巧测试、剧目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等,自备伴奏CD碟。  2.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门科目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综合成绩(满分420分):  综合成绩(总分420分)=主项成绩×2.5+副项成绩×1.5+模唱成绩×0.2。  咨询电话:025-86178220、86178219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影视评论、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  1.影视评论(笔试,满分100分):要求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  2.编写故事(笔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  3.才艺展示(面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歌唱、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CD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只提供DVD播放机。  4.综合面试(含自我介绍、即兴问答)(面试,满分100分):  ①.自我介绍:用简明规范的语言、自然大方的体态,实事求是地展现独特个性及各方面优点,主次分明、层次清晰,时间不超过2分钟;  ②.即兴问答:评委提出相关问题,考生即兴回答。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为以上4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300分。  咨询电话:025—86569258、86569259、86569139  五、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方式  1.报考条件  (1)凡符合有关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中的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要求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  2.报考办法  (1)报名交验的材料  现场报名分别交验江苏省2013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无效)。  (2)报考费用: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考生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费。  3.专业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省份/科类批次选测等级2012年录取分数线省控线我校录取线江苏艺体类公办艺术2小批音乐学(师范)必测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3门168文化 200专业290音乐表演281音乐学(现代音乐)267动画(影视动画)215文化 180专业487绘画(师范)489艺术设计488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487公办艺术3小批音乐表演(舞蹈)(校考专业)155文化/校考合格321专业分广播电视编导(校考专业)461综合分详情
南京晓庄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08-05-07
南京晓庄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南京晓庄学院,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1460,在江苏省招生,学校代码为112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为1720。第三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njxzc.edu.cn)进行查询。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高招生工作。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等。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或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八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学教育专业参照学前教育专业部颁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肝功能必须正常。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上公布。学生进校后,体检复查不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一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普通类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需选测历史,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需选测物理,其他专业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学校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第十二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专科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学校对其他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其属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市、区)招办提供的各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具体录取程序为:1.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及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情况,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2.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其他省(市、区)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英语专业对进档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95分以上。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5.江苏省、福建省师范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江苏省的体艺类师范专业安排在体艺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第十四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按2008年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第十七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专业总分(山东考生为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安徽省、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外省专业总分为我校校考专业总分。3.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并择优录取。4.江苏省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条 2008年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招生,同时面向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新疆、甘肃、宁夏等11个省(区)招收部分本科生,行知学院只面向江苏省招生。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办等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4600元,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6800元;行知学院学生学费每学年为13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为16000元,赴韩国期间学费每学年为55000~60000元(含部分食宿)。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900元(国外学习期间除外)。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制度。 第四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25-86569292、86178292、51736120、51736130,传真:025-86569292,网址:http://zsjy.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86569121。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办公室。 南 京 晓 庄 学 院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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