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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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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

英文名: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简称:“南艺”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0331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高等艺术院校省部共建大学六大艺术学院
  •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方案出台2005-12-29
新一年的本科招生工作即将开始。院招生办公室经过充分调研、详细论证,拟定了2006年本科招生方案,该方案已经院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即将出台,新的招生简单也将随之印出。 2006年,我院仍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新生2300余人,招生规模比去年有所扩大。招生专业有绘画、雕塑、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学、舞蹈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动画、摄影、公共事业管理等21个本科专业,45个专业方向。其中,美术学院的绘画(书法)专业、影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人文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传媒学院的录音艺术专业为新增专业。 据悉,新成立的人文学院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的60名招生计划,实行专业免试,直接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中录取新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艺术管理方向)是我院2004年经教育部审核新增的本科专业,隶属于管理学一级学科,同年批准新增的还有隶属于教育学一级学科的艺术教育专业、隶属于文学一级学科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由此,我院的本科专业设置已经涉及文学、教育学、管理学三个一级学科、共22个本科专业,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专业体系,拓展了学科范围。 在专业考试方式上,绘画、艺术设计、音乐学等专业江苏省考生仍须参加江苏省统考,考试科目按省招办的规定进行。大部分专业江苏省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单考)。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所有专业都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为了方便外省考生报考,不同专业在全国不同地区设有考点。此外,美术学院的绘画、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传媒学院的摄影、动画、尚美学院的艺术设计及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省外考生实行全院统考,即考试时间相同,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分数通用,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在其中任选专业,也可兼报。音乐类专业的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将实行在试题库中抽题组卷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从今年专业加考科目的设置上可以看出,我院对生源的选拔更加强调的是考生的基础技能和基本知识。 目前,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院招办已与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及有关外设考点单位就考试考务等方面的工作办理了各项手续。确保外省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招办同志正紧锣密鼓的做着各项专业考试准备工作。据悉,最早一批省外招生专业考试明年1月10日就开始进行,也就预示着我院2006年招生工作拉开了序幕。全院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将在明年3月中旬全部结束。 综观今年的招生方案,有几个新情况。一是,从2006年起将高考数学得分计入文化课总分,结束了长久以来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算入总分的历史;二是,今年我院在音乐类专业加试中首次采用了试题库存出题的方式,在千余道试题中根据统一的难易比例抽题、形成若干份备用试卷,每道试题都有唯一的标准答案,由我院专门的阅卷组负责批改,此项改革在独立招生的艺术院校中尚属首例;三是,今年我院省外招生考点的分布更加合理,新增了湖南长沙、山西太原及北京多个考点,丰富了我院生源范围;四是,今年新增了四个招生专业(方向),分别是公共事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绘画(书法)、录音艺术及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这些专业(方向)都通过院专业设置委员会的评审论证,才被列入招生范围。根据院长办公会意见,所有新增招生专业(方向)都须经过专业设置委员会的论证,否则不予安排招生,今后这项制度将长期坚持下去。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确定明年招生办法2010-11-22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办法昨天确定。2011年南艺共有25个专业, 44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普通本科新生2100人左右,招生总数与去年基本持平。2011年南艺在报名、考试方式上有所变化。  据悉,2011年,南艺校内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方式有了新的调整。所有到南艺校内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江苏省和外省考生,均须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2010-11-23
前 言各位亲爱的考生: 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南京艺术学院名师云集,俊彦辈出,艺有流脉,学有传承,是莘莘学子实现梦想的艺术殿堂。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代表全校师生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雄厚实力,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已发展成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另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数十人。 南京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12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还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涉及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40多个专业方向。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学校还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获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南京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质量立校,不断完善和推进学分制改革,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学校高度重视艺术创作和艺术实践活动,以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的丰硕成果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校师生在音乐“金钟奖”、“文华奖”、全国美展等国内外赛事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十运会”徽标、“世博会”徽标、南京地铁壁画、长江二桥展览馆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具有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7年跻身江苏省属15所重点大学建设行列。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沐改革开放春风,与时俱进勇攀高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能够考出优异的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一起共创南京艺术学院美好的明天!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教学单位专业序号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名额录取办法(摘要)美术学院01绘画4年120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02雕塑5年15同绘画专业03美术学(美术理论)4年4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04美术学(书画鉴定)4年35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05绘画(书法)4年20(其中男1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设计学院06艺术设计4年230同绘画专业07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4年5008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4年3009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4年40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工业设计学院10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展示设计、信息交流设计)4年120同绘画专业音乐学院1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4年20(其中男9)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1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4年2613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4年4114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4年815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4年71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年8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1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4年718音乐学(音乐理论)5年1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19艺术教育(音乐教育)4年40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流行音乐学院20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4年45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21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4年282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4年8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3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4年38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24音乐学(乐器修造)4年27影视学院25表演4年30(其中男1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26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30(其中男1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27戏剧影视文学4年26(其中男14)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28导演4年12(其中男7)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9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4年26(其中男14)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舞蹈学院30舞蹈编导4年14(其中男6)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3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4年54(其中男18)32艺术教育(舞蹈教育)4年1233舞蹈学(舞蹈理论)4年18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传媒学院34广播电视编导4年80(其中男4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35摄影4年30(其中男15)36录音艺术4年20(其中男1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37动画4年70同绘画专业38数字媒体艺术4年7039广告学4年20人文学院40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4年50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41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4年5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42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4年50文化产业学院43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4年50高等职业教育学院44艺术设计4年190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45表演4年20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46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2047舞蹈编导4年3048艺术教育(音乐教育)4年40※注:1、以上专业2011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2、除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4、艺术设计专业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不超过6名。1 [2] [3] [4] 下一页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办法出台2010-11-23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办法日前已确定。2011年我校共有音乐类、美术设计类、表演类、舞蹈类、广电类、理论类、管理类25个专业, 44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普通本科新生2100人左右,招生总数与去年基本持平。  专业考试规定,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须参加本校的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分为江苏省统考和学校校考。报考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的省内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学校不再单独设考,音乐统考2010年12月3日开始,美术统考时间为2010年12月12日,具体考试办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省内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在校内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2011年,我校校内考点专业考试报名方式有了新的调整。所有到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江苏省和外省考生,均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5—17日考生还须前往本校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  2011年,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专业有了新的增减。美术学(书画鉴定)专业恢复招生;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专业暂停招生。  2011年,南京艺术学院部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有了新的调整。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专业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互通使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互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专业实行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互通使用。  2011年,南京艺术学院部分专业在外省考点有了新的增减。南京艺术学院美术设计类、理论类、管理类、书法等专业在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新设一考点;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在辽宁大学新设一考点;影视学院各专业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在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新设一考点;流行音乐学院各专业原设立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的考点取消,改设在中央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部分专业原设立在江西师范大学的考点取消。  2011年,南京艺术学院对优秀新生的选拔方案有了新的改革。即:在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中实行特别优秀的新生(简称“特优生”)选拔机制。优秀新生的选拔条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的的考生均可报名:①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②在近三年中参加文化部、教育部认定的国际专业性大奖赛并获个人项目专业组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③在近三年中参加省级政府、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为直接主办单位的专业性大赛,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优秀新生的奖励幅度有了很大增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按政策予以录取的“特优生”:①在近三年中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广电总局为直接主办单位的全国性专业比赛,并在专业组获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录取进校后分别一次性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4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5000元、优秀奖10000元;②在近三年中参加文化部、教育部认定的国际专业性大奖赛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的“特优生”,录取进校后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奖励;③凡在近三年中参加省级政府、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为直接主办单位的专业性大赛,获专业组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录取进校后分别一次性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④以“特优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成绩突出且品学兼优者,本科毕业时可优先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另外,2011年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办法也有了新的做法。即:获得专业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4月下旬前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认真核对并填全本人高考基本信息,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连同回执等有关高考证件复印件一起寄回学校招生办公室。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点击查看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09-05-14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jarti.cn。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艺术学院200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710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一)南京艺术学院二○○九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另行公布(二)南京艺术学院二○○九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1、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称为管理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理论)、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艺术管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表、导)、尚美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尚美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昆舞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尚美学院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3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的60%,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8、进档考生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11、优录政策:(1)、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文化分数线可在本专业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对达线的考生,予以录取。(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并公示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文化分数线可在本专业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0分,对达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费:9000元/年-165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六、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七、信息公开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传 真:025-83498113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arti.cn/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通信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3?九、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的专业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持《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合格通知单》参加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一、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九年四月三日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10-04-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jarti.cn。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一)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A.本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称为管理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B.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本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的60%,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8、进档考生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11、优录政策:(1)、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文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展示专业前3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并公示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费:90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六、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七、信息公开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传 真:025-83498113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arti.cn/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3?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另行公布。十一、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一○年四月详情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11-04-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jarti.cn。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一)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2、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美术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3、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达同批次音乐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A.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称为管理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B.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C.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1、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12、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只录第一志愿考生。13、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1)、对进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的,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3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并公示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二)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A.本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称为管理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B.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C.本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A.本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B.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C.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数,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在浙江录省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将参考该省往年相关分数线,酌情研定我校各专业在浙江省招生的文化分数线。8、进档考生按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11、外省考生优录政策:(1)、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文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3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并公示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费:90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六、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七、信息公开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arti.cn/ 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二○一○年十一月?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
  • 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u0030%u0032%u0035-%u0038%u0033%u0034%u0039%u0038%u0030%u0035%u0035/%u0038%u0033%u0034%u0039%u0038%u0033%u0038%u0032。
  • 邮编:
    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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