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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

英文名: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所在地:南京 院校代码:10329 类型:政法类

省属高校
  • 江苏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江苏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9
江苏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学习形式:全日制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二、招生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1.受过刑罚或免于刑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2.有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言论或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4.组织参加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或因殴打他人、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5.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6.已取得国(境)外居留许可或16周岁后出国居留6个月以上的;7.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行为或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和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8.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社会影响恶劣犯罪或者贪污、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9.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4.两耳无重听;5.无口吃;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10.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的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三)面试、体能条件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以内,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内,仰卧起坐25次/分钟以上。三、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二)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5合格。(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二)住宿费:1200元/生·年(6人间)。六、学生资助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七、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八、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学院网址:www.jspi.cn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pi.cn//type/4001170103.html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42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2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学习形式:全日制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二、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三、招生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1.受过刑罚或免于刑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2.有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言论或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4.组织参加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或因殴打他人、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5.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6.已取得国(境)外居留许可或16周岁后出国居留6个月以上的;7.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行为或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和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8.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社会影响恶劣犯罪或者贪污、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9.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4.两耳无重听;5.无口吃;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10.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三)面试、体能条件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以内,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内,仰卧起坐25次/分钟以上。四、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7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二)面试工作于7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5合格。(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六、收费标准(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5800元生·年标准收费(详见苏价费【2014】136号)。(二)住宿费:浦口校区1200元/生·年(6人间),安德门校区1100元生·年(6人间)(详见苏价费【2002】369号)。七、学生资助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八、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九、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学院网址:www.jspi.cn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42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十一、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7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学习形式:全日制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一、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二、招生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于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吸毒史的;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4.两耳无重听;5.无口吃;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10.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职位的特殊标准;11.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面试、体能条件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三、面试、体测、体检与政审安排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一)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二)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四)考生的政审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四、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八)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五、收费标准(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非公安类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二)住宿费: 1200元/生.年(6人间)。六、学生资助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七、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八、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学院网址:www.jspi.cn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pi.cn//type/4001170103.html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42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8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学习形式:全日制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二、招生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吸毒史的;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4.两耳无重听;5.无口吃;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10.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要求;11.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的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三)面试、体能条件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三、面试、体测、体检与政审安排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二)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四)考生的政审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四、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八)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非公安类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二)住宿费: 1200元/生.年(6人间)。六、学生资助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七、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八、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学院网址:www.jspi.cn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pi.cn//type/4001170103.html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42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12
江苏警官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共1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浦口主校区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多万册,电子图书6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 ,建成了设施先进的校园网和公安信息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建有全国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59个实习基地。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第一个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设置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02人,内有高级职称教师155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74人。其中,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1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经常来校讲学。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被誉为“ 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多年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和其他单位保卫部门培养了3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已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三成为公安业务骨干。其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中我院毕业生占二分之一左右。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当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二、招生计划 江苏警官学院2009年计划招收学生150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本科计划700人,专科计划200人;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计划6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报考公安类专业学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以及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另行规定(详见附件一)。?四、录取原则及办法1、根据招生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3、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4、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本科选测为2B,专科选测为BC;必测为4C1合格。录取时先等级后分数,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详见附件二)。5、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6、报考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涉外警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7、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本专科志愿可兼报;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面试与政审1、我院公安类专业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定在2009年6月25日至30日进行。参加面试的公安类本、专科考生的分数段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考生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参加面试。2、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和未参加面试者,均不予录取。3、我院将分片设立三个面试点。其中:常州点(常州市武进区区委党校)负责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五市考生的面试;扬州点(扬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负责南通、泰州、扬州三市考生的面试;淮安点(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负责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盐城五市考生的面试。此外,兼报公安部所属院校的考生统一在扬州点完成面试。4、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六、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公安类专业5400元/年,非公安类专业4600元/年;专科,494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七、学制和资助政策本科学制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八、毕业生就业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可以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九、招生咨询咨询电话: ?025-81614223地址(本部): 南京市安德门128号邮政编码: ?210012电子信箱: ?zsb@jspi.cn学院网址: http://www.jspi.cn?欢迎有志于公安政法保卫事业,乐于奉献、勇于吃苦、严于律己、勤于学习的考生报考本院!?附件一: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一、政治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审查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吸毒史的;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动作协调;2、视力,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3、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步态异常、“X”型腿或“O”型腿、扁平足、纹身、嗅觉迟钝以及较大面积或影响警容、视觉明显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无各种残疾、畸形;4、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报考我院侦查学专业反恐怖犯罪专业方向的学生,其身体要求高于其他公安类专业。其中:身高,男生不低于 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反应灵敏,动作协调。三、面试条件1、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和身体无明显缺陷,动作协调,步态无异常,语言表达顺畅,思维反应正常,无口吃、口齿不清或答非所问、词不达意现象。2、体能测试。体测项目有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5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66米以上。?附件二:2009年招生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序号专业名称录取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1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提前本科物理、历史任选2行政管理(涉外警务管理)提前本科物理、历史任选3行政管理(公安政工)提前本科历史政治4治安学提前本科物理、历史任选5侦查学提前本科物理、历史任选6经济犯罪侦查提前本科物理、历史任选7刑事科学技术提前本科物理化学8刑事科学技术(法化学)提前本科物理化学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安全监察)提前本科物理任选10交通管理提前专科物理、历史任选11防火管理提前专科物理化学12侦查提前专科物理、历史任选13法学本二物理、历史任选14法学 (民商法)本二物理、历史任选15行政管理本二物理、历史任选16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本二物理、历史任选?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2010-06-29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安德门,另有龙潭、浦口两个校区。校园占地共1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浦口主校区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现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00多万元。建有射击馆、警体训练馆、警用驾驶训练场、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3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 ,在江苏公安网建立了数字图书馆,建成了设施先进的校园网,数字化校园初具规模。建有全国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建立了60个实习基地、教研基地,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选择了100个优秀基层所队挂牌建立了“三长”学校实习基地。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格局。学院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设置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同时,开设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专任教师402人,内有高级职称教师158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5人。其中,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1人,有43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特聘专家刘耀等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73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经常来校讲学。学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的校风和“无私奉献”的校训。被誉为“ 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多年来,学院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和其他单位保卫部门培养了3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已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三成为公安业务骨干。其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中我院毕业生占二分之一左右。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当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二、招生计划 江苏警官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00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800人,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200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报考公安类专业学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以及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另行规定。?四、录取原则及办法1、根据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录取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按文、理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3、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4、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为4C1合格。录取时先等级后分数,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5、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6、报考我院行政管理专业涉外警务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7、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面试与政审1、我院公安类专业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参加面试的分数段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考生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参加面试。3、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和未参加面试者,均不予录取。4、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六、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公安类专业5400元/年,非公安类专业46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七、学制和资助政策本科学制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八、毕业生就业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公安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可以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九、招生咨询咨询电话: ?025-52414966地址(本部): 南京市安德门128号邮政编码: ?210012电子信箱: ?zsb@jspi.cn学院网址: http://www.jspi.cn?欢迎有志于公安政法保卫事业,乐于奉献、勇于吃苦、严于律己、勤于学习的考生报考本院!?详情
江苏警官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12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学习形式:全日制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二、招生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于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5.有吸毒史的;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4.两耳无重听;5.无口吃;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畸形;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10.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人民警察职位的特殊标准;11.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面试、体能条件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三、面试、体测、体检与政审安排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一)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二)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三)考生的政审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相同时,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三)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江苏省籍考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八)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6000元/生.年;非公安类专业52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物联网工程作为工科专业,分别按7800元/生.年和5800元/生.年标准收费。(二)住宿费: 1200元/生.年(6人间)。六、学生资助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七、毕业、就业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通过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录,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八、招生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学院网址:www.jspi.cn招生信息网网址: part.jspi.cn/zsxx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2880339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邮政编码:210031九、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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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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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5-%u0038%u0031%u0036%u0031%u0034%u0032%u0032%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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