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
1、港澳通行证补办条件
(1)南京市户口,非南京户籍的应符合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其他条件;
(2)原港澳通行证到期或丢失;签证页用完或及即将用完;
(3)需本人办理。
2、港澳通行证换证条件
(1)南京市户口,非南京市户口需要满足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
(2)原港澳通行证损坏、质量不合格或信息变更;
(3)需本人办理。
(1)原通行证(如已过期或丢失则不用携带)
(2)身份证原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特殊身份人员申办通行证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申请表上出具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境的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
步骤一:
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步骤二:
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步骤三:
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步骤四:
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步骤五:
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步骤六:
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步骤七:
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秦淮区白下路173号(红十字医院对面)
电话:025-84420254(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4420018)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7:00
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接待时间变动,以接待大厅门口公告为准)
交通指南:
公交:30、82、128路至白下路站下
地铁:1号线至张府园站下,3号线常府街站下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加注、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三个月多次签注100元,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