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4、公务员身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含2寸免冠蓝底照片);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即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最高学历证书;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7、品行良好证明;
8、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9、申请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为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
10、当年度课表或近期发表的法学研究论文;
11、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证明;
12、承诺书。
1、申请人申请;
2、设区的市司法局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受理审查机关自受理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盖章),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司法厅审批;
4、听证,陈述和申辩(如果不需要则跳到第5项)
5、省司法厅在收到审查材料后10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盖章),需要颁发许可证的,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7日内颁发执业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详情点击:南京律师执业证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江苏省司法厅
办理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电话:025-8359114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办理时限:30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