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小学于2004年9月由原东门地区三所小学合并而成,现有102名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 83.8 %;市区级骨干教师14名,校级骨干教师30名;有35个教学班,1624名学生,残疾儿童随班就读11名,弱势群体受资助13名,金额达1326元,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868名,占学生总数 53.4 %。2008年秋季开始,我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取消了借读费,全面实行了同城待遇,并做到零拒绝。学校占地面积27362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8565平方米。学生用电脑184台,生机比8.82∶1,教师用电脑62台,师机比1.67∶1, 图书35500册,生均21.6册。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小学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39号,您可以坐车到东门大街、泰山庙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Y33路夜间外环、666路(内圈)、666路(外圈)、Y33路夜间内环、669路(内圈)、669路(外圈)、583路、664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川香苑家常菜馆、小胖子烧烤、七家湾牛肉锅贴店、小四川家常菜馆等;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小学 电话:%u0030%u0032%u0035-%u0035%u0038%u0036%u0030%u0037%u0034%u0036%u0037
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
一1.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关于户籍审核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①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住户,每套房源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3.关于特殊人群
(1)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26号)要求,继续按“两个为主”原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在暂住地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中浦口实小施教区的到浦口铁小、浦口实小分校就读,江浦实小、新世纪小学施教区的到人民小学就读)。
二、公办小学入学
1.面向施教区报名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5月30日至31日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三、报名时间
5月30日至31日,全区统一组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